重慶宣判一起電信網路詐騙案

近日,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一起電信網路詐騙案,10名被告人犯詐騙罪,被判處十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重慶宣判一起電信網路詐騙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6月,被告人楊韜、李桂萍共同出資成立了北京國聯建信建築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北京建信研究院),李桂萍擔任法定代表人,楊韜擔任監事;楊韜以北京建信研究院的名義註冊了中國建設人才服務資訊網(以下簡稱建信網)並組織實施運營。楊韜將建信網主頁面設計成與國家政府機構的官網高度相似的網頁,並對外虛假宣傳稱建信網是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業政策、業務指導的網站,辦理建築領域的各類證書,證書可以證實持證人已完成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社會化崗位培訓,並可作為從業上崗、求職應聘、單位招錄的參考和聘任職務的依據;同時承諾在建信網平臺辦理的證書均可以在建信網網站上長期查詢驗證,致使被害人誤認為在該平臺辦理的證書真實、有效,可以在相關的從業領域起到作用。

2015年初至2019年11月期間,楊韜、李桂萍先後招募被告人葉忠華等8人,分工協作、共同開展“辦證業務”,主要通過微信、QQ、58同城、趕集網等網路平臺釋出建信網平臺可以辦理建築領域內各種證書的廣告,致使全國範圍內不特定的被害人受騙辦證。經審計,共計騙取被害人辦理證書費用8559.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韜、李桂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式,騙取被害人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葉忠華等人明知楊韜、李桂萍所控制的建信網辦理的各類證件均系假證件,仍然接受僱請成為業務員,幫助其製作或出售假證件,從中共同謀取非法利益,其行為亦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均已構成詐騙罪。

法院遂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情節及其他量刑情節依法作出判決。(劉洋 稅安禮)

原標題:重慶宣判一起電信網路詐騙案

值班主任:顏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