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又缺德!代孕中介號稱正規機構,還能“選雙胞胎”~

不生,不甘心就此終老;生,既觸犯法律也違背倫理。對於是否代孕,在艾莉(化名)的頭腦裡,彷彿有兩個“小人兒”在作戰。

違法的代孕行為全是地下交易,費用動輒幾十萬元。法律人士呼籲,代孕在我國法律中明令禁止,對於與其相關的種種行為,應當進行更為精細的立法規範。

速度快、安全可靠、包生男孩……看著代孕機構發來的一系列宣傳詞,艾莉有些動心。畢竟自己40歲的年紀,一直沒有孩子,家裡人都很著急。近日代孕引發的一系列爭議,則讓她猶疑不定。

記者調查發現,當前代孕市場“套餐”服務多樣,價格動輒數十萬元,且能提前鑑定性別,更有甚者承諾不成功就退款。求子者、代孕機構、代孕媽媽、醫療機構共同組成了這條代孕黑色產業鏈。

代孕中介“說到我心裡去了”

不生,不甘心就此終老;生,既觸犯法律也違背倫理。艾莉形容自己的頭腦裡,彷彿有兩個“小人兒”在作戰。

產生找人代孕的想法,大概已有兩年的時間。艾莉坦言,起初是身邊的朋友去國外做了代孕,如今總在朋友圈裡晒娃,“看得我心癢癢。”

早在幾年前,艾莉曾想過自己懷孕生產,但忙於工作的她,最終放棄了這個念頭。今年就要過40歲生日,雖然沒有什麼疾病,但總怕懷孕出現什麼問題,外加工作壓力大,於是她想到了“代孕”。

艾莉並不避諱,這與她家庭經濟收入較高有關——動輒幾十萬的代孕收入,對她來說壓力不大,身邊的朋友亦是如此。反倒是代孕的“益處”很多,不用擔心高齡懷孕過程中的風險,還可以躲過懷胎10月的艱辛:“我父母不支援我這個想法,但我還是有些動心。”

吸引她的另一個關鍵要素,是朋友給艾莉介紹的代孕中介機構,其宣傳可謂盡心盡力,“每一條承諾,都說到我心裡去了。”

例如代孕地的選擇,就能有多個選擇——遠的如美國,近些則有東南亞國家可選——無非是花多少錢而已,代孕地的選擇不同,還能讓孩子擁有相應國家的國籍,可謂“一箭雙鵰”。

除此之外,代孕過程中還能“選雙胞胎”“挑男女”,艾莉想要一對龍鳳胎,代孕機構也是一口答應。“給我的感覺就是,只要你出得起錢,什麼條件都能滿足。”

事實上,與艾莉有類似想法的人並不少。在知乎論壇上,有網友分享自己的代孕經歷,雖然語焉不詳,還是引來了不少網友諮詢“經驗”,甚至是打探代孕渠道。而這其中,有許多人明知代孕並不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

“代孕的人,基本都得有個朋友‘領進門’,畢竟是件大事,不敢只網上搜搜。”艾莉解釋,想要代孕的人往往有自己的圈子,這其中或是有過代孕經歷的朋友,或是需求類似的夫妻。日常交流中,大家多有默契,對於“代孕”的爭議閉口不談,反而是互相鼓勵,一定意義上,這也減輕了自己的道德負罪感。

2020年初疫情的發生,讓艾莉暫時斷了出國代孕的想法,而近期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也讓她有了新的想法,“道理我都懂,所以誰說都沒有用,我得自己思考”。艾莉坦言,自己還沒有最終的決定,但已經有了改變,“最近我最常想的是,如果有了孩子,我該怎麼解釋這一切?”

機構承諾“是男孩才留下來”

代孕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代孕中介機構又是怎樣運作的呢?

目前市場上流行的代孕可分為幾種:一類是精子、卵子由需求方提供,體外受精後進行胚胎移植,借用代孕媽媽的子宮孕育;另一類是卵子由需求方提供,用第三方的精子進行異質人工授精,而後由代孕媽媽孕育;此外還有一種形式,客戶(需求方)提供精子,由代孕機構尋找供卵者,培育胚胎之後植入代孕媽媽體內“借腹生子”。

記者通過網路找到一家在河南鄭州的代孕機構,其自稱是國內正規助孕機構,已有10年代孕助孕經驗。

違法又缺德!代孕中介號稱正規機構,還能“選雙胞胎”~

該網站客服表示,目前仍可以提供代孕服務,並簡要介紹了代孕流程。當記者詢問代孕媽媽的年齡和學歷條件時,客服回答說“孕媽媽都是35歲以下,有過一胎生育史。”為了打消疑慮,客服還表示,代孕媽媽跟小孩子沒有任何基因遺傳方面的關係,“最重要的是身體要健康,心理素質要好,子宮環境要好,學歷和身高外貌與代孕並不相關。”

另一家廣州的代孕網站,則宣稱“採用最新大資料技術”,已圓滿完成10020對客戶家庭願望。並承諾,所有服務不成功全額退款。“現在風聲這麼緊,肯定抓得嚴,你們還敢做嗎?”電話那頭,該代孕機構的工作人員反問道。具體到代孕價格,工作人員介紹說,如果是包成功、包男孩、包健康出生的“大包”,價格為90萬元,不成功全額退款。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我國代孕中介已達400多家,但都是“地下交易”。這些代孕中介往往使用新的媒體營銷方式,雖然能從微博等社交媒體查詢到,但是這些中介一旦發現危險,便會棄號再註冊。

相關立法應更精細

“代孕從法律上、倫理上來說,是應該堅決禁止的。”北京護憲律師事務所主任衛愛民說,由於代孕會產生一系列的倫理問題、道德問題、法律問題,因此我國法律對此是禁止的。

衛愛民說,任何個人需求和願望的滿足,必須以遵守社會的倫理道德為前提,不能任意擴張。對於少數人的確沒有生育功能的情況,可以通過試管等合法的生育技術來滿足,“生育的事是不能建立在金錢之上的。”

“對於代孕問題,世界各國的立法各有不同,即使在允許代孕的國家,其開放程度也有不同。”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高階合夥人餘超認為,法律可以對違法代孕行為進行制裁,但因此出生的孩子並不會因制裁而消失,孩子的法律地位認定、代孕子女的監護、撫養、財產繼承等一系列問題需要解決。因此,對於與代孕相關的種種行為,應當進行更為精細的立法規範。